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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招收研究生簡章公布如下: 一、報名 (一)資格。 1.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2.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學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0歲以下。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須具有與內地(祖國大陸)碩士學位相當的學位或同等學歷,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 3.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4.有兩名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書面推薦。 (二)報考類別。 1.公費全日制研究生。 公費全日制研究生在學期間免交學費并享有學校獎學金。 2.自費全日制研究生、自費兼讀制(在職)研究生。 自費研究生在學期間按招生單位的規(guī)定交納學費。 (三)報名時間。 2011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報考地點。 1.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區(qū)中關村南大街5號,郵政編碼:100081 電話:(010)68945819,圖文傳真:(010)68945112 2.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郵政編碼:510631 電話:(020)38627813,圖文傳真:(020)38627826 3.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 電話:(00852)28936355,圖文傳真:(00852)28345519 4.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地址:澳門羅利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龍城大廈 電話:(00853)28345403,圖文傳真:(00853)28701076 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可任選一報考地點,并在該報考地點安排的考場參加初試。 (五)報名手續(xù)。 考生報名時須按規(guī)定提交身份證件副本(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兩張;學士學位證書或碩士學位證書副本(應屆畢業(yè)生可于錄取前補交)或同等學歷文憑(持海外教育機構學歷的,報考點或招生單位有要求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大學本科或攻讀碩士學位的成績單;體格檢查報告。 報考費為500港元。報名后不參加考試者不退還報考費。 考生要求通訊報名者,應事先同自選的報考地點聯系妥當,再寄送有關證明、表格及報考費,另加郵資及手續(xù)費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傳真機號碼或E-Mail地址。 報考藝術類專業(yè)的考生按所報考招生單位招生專業(yè)目錄中的要求到招生單位報名(或函報)并到招生單位參加考試。 報考地點不接受中介機構代理報名。 (六)填報志愿。 1.考生只能填報一所招生單位的一個學科專業(yè)或專業(yè)學位類別(領域)。 2.可兼報公費全日制或自費全日制研究生。 關于為港澳臺人士設立研究生獎學金的具體情況,考生可向招生單位查詢。 二、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復試兩個階段。 (一)初試科目。 報考碩士生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yè)指定的兩門業(yè)務課(報考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須應試外國語及綜合能力);報考博士生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yè)指定的至少兩門業(yè)務課。初試均為筆試。初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個別科目如“建筑設計”可多于3小時,不超過6小時)。 碩士生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兩門業(yè)務課滿分各為150分(公共管理碩士、工商管理碩士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綜合能力考試滿分為200分);博士生考生初試科目滿分各為100分。 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復試內容、方式由招生單位確定。 (二)初試地點、時間。 地點: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學安排。 廣州市: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學術交流中心安排。 澳 門: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時間:2012年4月14日至15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荚嚂r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安排在4月15日9:00-15:00進行。 (三)復試地點、時間。 地點:由招生單位確定。 時間:2012年6月5日之前。 三、錄取 招生單位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及體檢結果綜合評核后,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于2012年6月中旬由招生單位寄發(fā)考生本人。 四、入學 新生于2012年9月中旬前報到入學。具體時間由招生單位在“入學通知書”中注明。新生報到時,由招生單位進行身體復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新生應按時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書面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五、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yè)的不同,全日制碩士生的學習年限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三年。自費兼讀制碩士生或自費兼讀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五年。 六、學位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guī)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相關鏈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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