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國成立60多年來,我國高等教育經(jīng)歷了從免費、“雙軌制”收費到全面收費的改革。今年新學期,部分高校又啟動了新生學費標準調(diào)整,再次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世界各國都在探索科學的學費定價與公共定價方法,破解學費定價的技術難題。目前,我國學費定價方法單一,定價機制缺乏柔性,如何建立適合我國國情,充分體現(xiàn)復雜因素共同作用下的學費定價方法體系,尚需加強研究,深化學費制度改革。 其次,政府和市場邊界的清晰化。 理論上,學費兼有價格的某些功能,參與教育資源配置?,F(xiàn)實中,高額的學費(如留學 () 教育、民辦教育、高級管理教育培訓)也有人接受,再低的學費(即使是免費)也有人選擇棄學。這是因為,前者是市場機制在起作用,后者則是市場失靈,需要政府機制來維護教育公平。因此,在學費領域,政府和市場必須邊界清晰,分工明確。 第三,定價程序的民主化、法制化。 通過建立健全學費管理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學費定價行為,充分保證學費利益相關者對學費定價的知情權(quán)、參與權(quán),規(guī)范學費定價的程序、依據(jù)、方法、法律責任。 第四,教育公平的最大化。 在學費的“價格彈性”機制作用下,學費對不同人群的入學意愿會產(chǎn)生不同的影響,直至影響教育公平,因此,學費制度要與學生資助制度相配套,對低收入人群采取相應的資助措施,或者對不同人群實行差異定價。有效的資助體系是良好的學費定價機制的一部分。 第五,大學成本和收費行為自律化。 由于大學教育科研活動的專業(yè)性和復雜性,導致信息不對稱,政府和社會對大學成本行為的科學性、合理性難以甄別。根本有效的辦法就是完善大學財務治理機制,實現(xiàn)大學的他律和自律相結(jié)合,通過學費制度和教育綜合改革,建立教學質(zhì)量——辦學成本——優(yōu)質(zhì)優(yōu)價的良性互動的學費定價機制。 第六,教育投入增長的常態(tài)化。 除有限的社會服務和捐贈收入外,我國公辦高校的辦學收入主要來自財政撥款和學費收入。理論上,在必要的教育成本水平和其他既定條件下,財政撥款和學費之間存在此長彼消的關系,因此,財政撥款隨著物價增長、教育質(zhì)量和教育公平要求的提高而增長,也是良性學費定價機制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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