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披露一起少女務工受害案:16歲少女在鞋廠務工中毒,不得不躺在病床上度日,該院近日終審判決鞋廠為受害女孩終身負責。 該院法官認為,類似莎莎這樣的案例較為少見,這一判決體現(xiàn)了執(zhí)法部門對勞動者的人文和法律關懷。 少女務工半年病重,連拿筷子的力氣都沒有 紅安女孩莎莎在家排行老二,上有一個姐姐,下有一個弟弟,父母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因家庭困難,莎莎初中畢業(yè)后,主動向父母提出外出務工,賺完學費再回老家讀書。2009年10月18日,剛過完16歲生日的莎莎,經老鄉(xiāng)介紹,到武漢某鞋業(yè)公司從事鞋制品打膠工作,每月工資1200元。 剛進公司,莎莎覺得一切都很新鮮,也很滿足。公司有兩三百名員工,規(guī)模尚可。工作很累,每天清晨6時工作到中午12時,午間休息僅半個小時,又要忙碌至晚6時,有時還要加班四五個小時。 時間久了,莎莎覺得體力不支,渾身無力。2010年元旦,她給父親老吳打來電話:“爸,這里氣味好難聞……”春節(jié)期間回家后,老吳勸女兒不要再上班了,可莎莎堅持稱身體挺得住。節(jié)后上班,莎莎病情越來越嚴重,肌肉萎縮,手腳冰冷無力,需人挽扶行走,拿不起筷子,有時靠人喂飯,有時用拳頭把兩只筷子握在一起挑著吃飯。事后才知中毒損害了自己的中樞神經系統(tǒng)。 聞聽女兒病倒,老吳立馬趕到武漢,看到女兒的工作環(huán)境后他心酸不已。昨日,老吳告訴記者,那個冬天,女兒和另7名女工呆在一間不足100平方米的車間工作,窗戶緊閉,沒有通風口,里面氣味刺鼻難聞。 查出慢性正已烷重度中毒,少女癱瘓在床 2010年3月26日,莎莎因四肢麻木無力住院治療,但未查出準確病因。6月21日,莎莎第二次住院治療,仍未查出病因。老吳從醫(yī)生口中聽到病因可能與工作環(huán)境有關,隱隱感覺到這有可能是職業(yè)病,遂向老板反映,“老板口氣很強硬,說為何這么多人就莎莎得病了,還說我們老家有血吸蟲病……” 老吳說,他不服氣,遂明查暗訪,發(fā)現(xiàn)至少還有兩名女工和莎莎癥狀一樣。一個是莎莎的同學珍珍,另一個是現(xiàn)年44歲的陳某。她們也都病倒,四處求醫(yī)未果。 2010年7月12日,莎莎和另兩名女工一起到武漢市職業(yè)病防治院求治。院方診斷結果為:莎莎為職業(yè)性慢性正已烷重度中毒,另兩名女工為正已烷中度中毒。此后,莎莎又先后輾轉四家醫(yī)院住院治療。老吳將家中的耕牛、豬都賣光了,又借債10余萬元為女兒治病。 而病重的莎莎大小便不能自理,癱瘓在床,醫(yī)院多次下達病危通知,經搶救脫險。直到2012年8月,莎莎因無錢治病才出院,前后住院治療歷時兩年五個月,長達800余天?!安≈貢r,女兒勸我不要找公司了,治不好了,一度想輕生,那段時間是我們全家最痛苦的時候……”老吳含淚告訴記者。 終審判決:公司為受害員工終身負責 “代女維權前前后后歷經3年,我的腿都快跑斷了……”昨日,遠赴天津打工的老吳在電話中聲音哽咽。他說,全家五口人靠五畝地為生,扣除口糧外,年收入僅幾千元。他已三年沒在外務工了,前兩個月在天津一家五金廠找了個水電工的活,畢竟一家人要生活。 2010年10月后,經過仲裁、訴訟,有關部門確認莎莎和公司形成事實勞動關系。2011年1月7日,莎莎被認定為工傷。鞋業(yè)公司不服,先后提起復議、訴訟,法院駁回其訴訟請求。 2011年3月9日,武漢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職工勞動能力鑒定,鑒定莎莎的傷殘程度為四級,部分護理依賴。鞋業(yè)公司又不服,申請重新鑒定,結論依舊。 2011年9月7日,莎莎提起仲裁索賠,后雙方不服訴至法院。2012年1月,一審法院宣判后,雙方均不服提出上訴。 武漢中院審理后,于近日作出二審判決:維持莎莎與被告公司保留勞動關系,雙方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被告公司依規(guī)為莎莎繳納社保的判項,改判被告公司按月支付莎莎傷殘津貼1649.75元,支付莎莎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等共計12萬余元。 昨日,武漢中院法官告訴記者,終審判決意味著被告公司依法得為莎莎終身負責,養(yǎng)她一輩子?!〕於际袌笥?記者余皓 通訊員楊玲 徐丹丹(荊楚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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