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公務員()誠信教育,增進老百姓對政府的信任度,拉近與群眾的距離,我市公務員局出臺公務員誠信量化考核標準。按條加分、扣分,與考核、獎懲、晉級等掛鉤。 考核標準分為4個方面 鄭州市公務員誠信量化考核標準按職業(yè)道德、家庭美德、社會公德、個人品德4個方面進行考核。得分由基本項、加分項和扣分項3部分構(gòu)成。每個方面基本分25分,符合衡量標準即可獲得。 量化考核標準還明確了加分標準。符合以下9種情況,每種情況加2分。 具體為:受到服務對象書面表揚的,工作業(yè)績突出受表彰的,被評為“文明家庭”、“文明市民”、“道德模范”的,參加獻血活動的,主動捐助希望工程、參與結(jié)對幫扶活動一年以上的,參加志愿者活動成績突出的,見義勇為受表彰的,拾金不昧受表彰,做出其他貢獻的。 設立舉報投訴窗口 量化考核標準提出,對出現(xiàn)的30種情況,將被扣分,如服務水平不高,對待群眾冷、硬、橫、推,被有效投訴的;利用職權,吃、拿、卡、要、收,謀取私利的;上班時間在互聯(lián)網(wǎng)瀏覽與工作無關網(wǎng)頁、玩游戲、炒股票、看電影、上網(wǎng)聊天或進行其他娛樂活動的;違反請銷假制度,無故曠工、遲到、早退、脫崗、串崗的;有不正當婚戀關系經(jīng)教育無效的;婚喪嫁娶大操大辦造成不良影響的;違章搭建、不按規(guī)定裝修房屋影響鄰居生活的;違反規(guī)定飼養(yǎng)寵物妨礙社區(qū)民眾的;惡意透支銀行卡,拖欠貸款欠款不按時歸還的;迷信鬼神占卜算命的;出入不健康娛樂場所的;有聚眾賭博行為的;有經(jīng)常性酗酒、醉酒行為的等。 通過設立舉報投訴窗口,建立誠信檔案,監(jiān)督記錄公務員的失信行為。同時將公務員誠信量化指標納入公務員績效考核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考核指標體系,將公務員的誠信行為與公務員的考核、獎懲、晉級等掛鉤,形成對公務員完善的監(jiān)督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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