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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原國家教委(85)教計字123號文件規(guī)定:“從1986年開始,普通高等學校面向社會招生計劃分為國家任務(wù)(普通本、??疲⑽信囵B(yǎng)和自費生三類。”自費生是為了適應(yīng)有計劃商品經(jīng)濟的發(fā)展而出現(xiàn)的,它的招生安排在社會急需的短線專業(yè)。1993年,部分高校開始進行招生并軌和學生繳費上學改革試點;到1997年,全國所有高校基本完成招生并軌和學生繳費上學改革。招生“并軌”改革后取消了自費、委培等計劃形式,一所學校只有一條錄取分數(shù)線,所有錄取的學生都按照同一收費標準繳費,如果分數(shù)達不到院校的最低錄取控制線肯定是不能夠被錄取的,不存在未達分數(shù)線交錢上學的情況。 |
[發(fā)布者:yez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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