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考生與監(jiān)護人(父親或母親)同時具有常住戶籍在陜滿三年的證明”因為陜西2016年高考資格審查通知中的這一項規(guī)定,3000余名戶籍及學籍都在陜多年的學生不能參加陜西高考。 “考生與監(jiān)護人(父親或母親)同時具有常住戶籍在陜滿三年的證明”因為2016年高考(精品課)資格審查通知中的這一項規(guī)定,十余名“子女戶籍及學籍都在陜多年”的家長不約而同相聚在陜西省教育廳,同為這個晚到的通知導致孩子高考無著落的難題向教育廳有關(guān)部門求助。然而,類似于他們這種情況的,陜西省還有近3000名學生,戶籍是西安但不能參加陜西高考。 11月20日,戶籍在甘肅的齊先生收到女兒學校---西安市機電職業(yè)技術(shù)學校教務處關(guān)于2016年高考本校(蓮湖區(qū)戶口考生)資格審查通知,其中規(guī)定“考生與監(jiān)護人(父親或母親)同時具有在陜滿三年的證明”,這可急壞了齊先生,“孩子2008年學籍和戶籍就落在了西安,去年還在執(zhí)行只要孩子戶口和學籍在西安滿三年就可參加高考,今年突然就變了,接到這樣晚到的通知,即使亡羊補牢也已經(jīng)來不及了”。 于是,齊先生跑去蓮湖區(qū)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被告知“文件來源于省招辦,我們只是執(zhí)行”;陜西省招生委員辦公室給齊先生的答復卻是“文件來源于省教育廳,我們只負責執(zhí)行”;陜西省教育廳的答復幾乎與上如出一轍,“具體文件是由省招辦實施”。陜西省招辦來人后又說“文件是由公安、社保和教育三個部門定的,比較麻煩?!标兾魇∩绫>终f“文件是省招辦制定的,我們只是執(zhí)行者,既然孩子戶籍和學籍在西安,只要父母中有一人養(yǎng)老險繳費夠24個月,我們這邊就可以通過”。 然而,與齊先生情況相似的還有劉女士。來自武漢的劉女士告訴市場信息報記者,就讀于西工大附中的兒子從上小學就隨爺爺奶奶來到西安,2006年就落戶在西安,如今面臨的問題是孩子的學籍與戶籍一直在西安,如果回原籍,她和孩子的父親都在其他地方上班,單位都有買養(yǎng)老,原籍又沒有孩子學籍,學校根本不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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