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發(fā)生在平湖街道的校車事故,引起不少市民的關注和熱議,一個沒有校車駕駛資質的司機,為什么能開上校車接送學生?學校方面有何責任?帶著這些疑問,記者昨日再次對龍湖學校和龍崗區(qū)教育局進行了采訪。 龍湖學校一位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學校共有11臺校車,全部都持有《深圳市校車許可證》,除事故司機萬某之外,其他司機都辦理了市校車駕駛員證。1個多月前,一名老校車司機因故辭職,校車每天要接送孩子上學,不能停駛,一時找不到有校車駕駛資質的司機,只好臨時找萬某暫代,沒想到發(fā)生了事故。該負責人說,“我們一定會吸取這次事故的教訓,嚴格落實學校各方面的安全工作,確保學生安全?!?/p> 昨日,龍崗區(qū)教育局對校車事故作出4點處理意見:1、龍湖學校立即進行安全整改,責令學校董事會對校長和安全主任進行處理;2、停發(fā)校長和安全主任一個學期的龍崗區(qū)教育補貼;3、取消龍湖學校本年度評優(yōu)評先資格;4、將事故司機列入龍崗區(qū)教育系統(tǒng)黑名單,永不錄用。一名工作人員表示,龍崗區(qū)教育部門下一步將會聯合交警部門,組織校車安全大檢查,并對全區(qū)校車駕駛員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嚴防校車安全事故再次發(fā)生。(記者 肖雄鵬) ?。ㄉ钲谔貐^(qū)報 肖雄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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