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很多在學術圈里打拼奮斗的青年學者而言,遇到一些諸如版面費、剽竊等學術道德上難以接受的事,應該算不得什么稀奇,不會有太多驚詫與憤懣。然而,最近筆者所遇到的一件事,卻著實令自己驚詫和憤懣了一回。 兩個月前,筆者將一篇論文投給了某省一家法學核心期刊,并于日前收到了該期刊編輯部打來的電話。對方說文章寫得不錯,他們刊物打算刊用,但需要依編輯部的規(guī)定交納版面費,之后,該編輯向筆者報出了他們刊物版面的價碼:每版500元,最多只能發(fā)12000字,約占8個版面。筆者的文章有13000多字,因此需要刪掉1000多字后再交費刊發(fā)。筆者于是問:“貴刊對所有文章都收費么?”對方答曰:“教授的文章不收費,其余人的文章一律依此收費!”筆者聞后愕然,并最終做出了撤稿重投其他刊物的決定。然而,撤稿的決定卻并沒有消除筆者的困惑,反而讓筆者在困惑之余平生了幾分驚詫乃至憤懣! 說實在話,對于筆者這種在學術界摸爬滾打的青年學者而言,看到一些不公平的學術現(xiàn)象其實并不算什么。然而這一次卻著實讓筆者驚詫了,以致筆者至今依舊難以相信這樣的事實而不住地捫心自問:我們的一些核心學術期刊真的已經(jīng)退化到“看資歷發(fā)文章”的地步了嗎?如果是真的,廣大缺資少歷的青年學者的學術出路將在哪里? 筆者以為,廣大青年學者是中國學術界的未來,也是中國實施“科教興國”戰(zhàn)略所倚重的希望。然而,在目前的體制下,這些未來和希望卻還面臨著體制所帶來的多方面困境。在經(jīng)濟上,他們相對貧困而需要單位的關心;在學術上,他們相對弱勢而有待學界的推扶;而在社會影響力上,他們中的更多人由于暫時籍籍無名而尤其需要學術期刊為其搭建平臺,雪中送炭。 但很顯然,實際的情況卻是:本應以“力推新人,繁榮學術”為目的的學術期刊正在日益成為一個個“劫貧濟富”的舞臺,成為學術不公的制造地和社會不和諧的混亂源。 從法理上來說,法之所以為法,其主要原因就在于它能夠堅持公正、公平的準繩,一視同仁地對待所有公民。而作為以推動法學研究為己任的法學期刊則顯然比一般學術期刊更理解法治的內(nèi)涵與意蘊,因而也更應當堅持一視同仁的法治精神,平等地對待每一位作者,以文章的質(zhì)量和水平而不應當是作者的資歷和名氣,來決定投稿的取舍。否則,就難免會褻瀆了法律的金字招牌,給法學期刊抹黑。 筆者所遭遇到的這家法學核心期刊編輯部顯然也懂得法學期刊應當堅持法律之一視同仁的道理,要不然,其也就不會有所謂的“教授之外一律收版面費”的規(guī)定。不過,筆者感覺,這家期刊的以上堅持與堅決似乎用錯了地方。難道不是么? ?。ㄗ髡呦?a target='_blank'>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教育圖庫 更多>>
(東方早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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