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入戶廣州,女子偽造公證書、變造結(jié)婚登記等一系列材料……但她的這些做法最終被前夫舉報。昨日,越秀法院宣判女子阮某犯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及偽造公司、事業(yè)單位印章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對其執(zhí)行有期徒刑七個月。 今年三十出頭的阮某擁有碩士學位,在銀行工作。2011年,阮某為入戶廣州市,偽造公證書和結(jié)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在廣州越秀區(qū)民政局補辦結(jié)婚證,在同年7月成功入戶廣州。 2011年12月,阮某與丈夫在法院打起了離婚官司。去年,阮某造假被前夫舉報,公安機關調(diào)查后將阮某抓獲,并在其住宅處繳獲12枚假印章。 此前庭審中,談起造假“初衷”,阮某解釋,她想入戶廣州,但和前夫感情出現(xiàn)了問題,前夫不配合入戶手續(xù),分居時候帶走了結(jié)婚證和戶口本。無奈,阮某就在街邊花錢偽造印章、變造相關文件,自個補辦了結(jié)婚證,并辦理了入戶廣州的手續(xù)。其辯護律師提出,阮某擁有自己的房產(chǎn),也符合人才引入計劃,原本可輕松入戶,大不必如此大費周章,但阮某對此常識表示不知。 法庭上,阮某對自己的行為后悔不已。 昨日,越秀法院宣判,決定對阮某執(zhí)行有期徒刑七個月?!? 記者郭海燕 通訊員楊婷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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