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憑論文、專利或競賽成績,考生將難以敲開高校之門。 在全面取消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的背景下,越來越多的考生將自主招生當作進入高校的敲門磚,而試點了15年的高校自主招生,從最初的精英化到普及化,問題也逐漸凸顯,近年來“論文造假”“招生腐敗”等新聞頻繁見諸報端。
日前,教育部印發(fā)《關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提出“高校不得簡單以論文、專利、中介機構舉辦的競賽(活動)等作為報考條件和初審通過依據(jù)。”
《通知》從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加強監(jiān)管等方面提出了規(guī)范高校自主招生的“十嚴格”要求,其中包括:嚴格制定錄取標準,高校在現(xiàn)有基礎上進一步降低給予自主招生考生的優(yōu)惠分值;嚴格控制招生規(guī)模,高校在上一年錄取人數(shù)基礎上適度壓縮招生名額;嚴格審核申請材料,高校成立專門自主招生審核專家組,采用多名專家“背靠背”分別獨立審核、復核等方式,對考生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全覆蓋核查等等。
同時,《通知》要求嚴格開展新生復查,認真逐一比對自主招生考生的申請材料和電子、紙質檔案,有需要可組織學科專家開展復測。并將嚴格懲處造假行為,對查實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學生、招生中出現(xiàn)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依法依規(guī)予以嚴肅處理,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在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看來,根據(jù)我國最新的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擴大高校自主招生權力的趨勢是不會改變的。建立“招考分離”的招生模式,引入第三方的教育評價機構,或者建立獨立公正的招生審核專家組,有利于避免高考自主招生過程中出現(xiàn)的腐敗及造假行為。
自主招生又稱自主選拔,是高校選拔錄取工作改革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旨在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優(yōu)秀學生,一旦通過,考生就能得到“降分錄取”的優(yōu)惠。2001年,經教育部批準,東南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在江蘇省內首次嘗試高校自主招生改革。2003年,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22所高校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從2006年開始,復旦大學和上海交大也進行“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驗”。此后,試點院校范圍不斷擴大。
2015年,我國高水平大學的自主招生調整到高考之后進行。調整到高考后的自主招生,主要針對三類學生:學科競賽獲獎、科創(chuàng)競賽獲獎、在高中期間有論文或發(fā)明專利的學生。
截至2018年,國內共有90所高校具有自主招生資格,其中39所明確接受發(fā)表論文、擁有專利的考生,包括中國人民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化工大學和中國傳媒大學等。并且,多所高校明確要求論文需是“省級刊物發(fā)表”或者“核心期刊論文”。這種不只看成績、由學生提交材料申請的自主招生,逐步形成名校招生的新趨勢。2016年,教育部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表示,90所試點高校的自主招生人數(shù)約占高校招生總數(shù)的5%。
近年招生數(shù)據(jù)顯示,通過自主招生走入名校的學生呈上升趨勢。根據(jù)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自主招生參加人數(shù)從2015年的16萬人,增至2018年的83.7萬人次,已成為高考的第二戰(zhàn)場。
然而,隨著試點院校范圍的不斷擴大,報考人數(shù)不斷增長,自主招生也遭遇了選拔標準、教育公平、招考腐敗等質疑。
2018年8月,自媒體“知識分子”發(fā)表文章稱,九省市高中生的自主招論文涉嫌造假,大段抄襲已發(fā)表的論文,甚至可能存在論文買賣,并且其中一些學生已經借助涉嫌抄襲的論文被高校錄取。此文一經發(fā)布,高校自主招生的種種問題迅速引發(fā)熱議。
除了論文、科研存在操縱空間,更為嚴重的是部分培訓機構明碼標價,買賣比賽獎項。
“有不少輿論呼吁取消高校自主招生中的論文、專利要求,認為這是繼高考加分之后新的造假重災區(qū)。”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類似這樣“因噎廢食”的治理思路,只是治標不治本,高校在自主招生中關注學生學科成績之外的其他能力與素質,并無不妥。問題在于,對學生能力的評價,不能只看是否有論文、專利,而不對論文和專利本身的原創(chuàng)價值進行審核。
事實上,自主招生推出至今,教育部也曾多次發(fā)文要求加強監(jiān)管,杜絕作弊行為。2017年,教育部下發(fā)通知進一步嚴格自主招生資格審查和考核工作,要求嚴厲打擊自主招生中的證書、發(fā)明、專利、論文買賣和造假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堅決斬斷“利益鏈條”。
2018年,教育部細化了對自主招生申請材料弄虛作假的處理,明確在報名階段查實的,取消其自主招生報考資格,同時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資格;在入學前查實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入學后查實的,取消其錄取資格或者學籍。對于學校、單位和個人在自主招生中徇私舞弊或協(xié)助考生弄虛作假的,將嚴肅追責問責,絕不姑息;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值得注意的是,與2014年教育部發(fā)布的《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guī)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信息公開提出的要求相比,《通知》進一步完善了公示要求,提出在報名申請階段,所有申請自主招生的考生名單、考生提交的成績以及反映其綜合素質的相關材料(競賽獲獎證書等)均須經中學審核并在學校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公示結果須由中學校長簽字確認。
“這抓住了目前申請材料弄虛作假的要害,關鍵在于必須督促每所高中學校嚴格按公示要求進行公示。”熊丙奇稱。
據(jù)悉,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報名將于3月份開始。各自主招生高校將根據(jù)《通知》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校的自主招生簡章。
?。ū疚膩碜杂诮缑妫?/div> |
[發(fā)布者:BJ] | ||
相關閱讀:
·自主招生愈發(fā)熱門 競賽活動走向何方?
·自主招生新政:高校不得簡單以論文作為報考條件
·考生論文造假 高考自主招生公平還是不公平?
·高校自主招生戰(zhàn)鑼鼓敲響 考生僅靠培訓機構套路不行
·90所高校將公布自主招生初審結果 “新高考”有何新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