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月19日上午,在市一中院,“豪騙”孟沛成受審。他被控冒充軍委副主席秘書,謊稱可以辦理軍校指標,幫人入軍校,騙取河南商人程某5100萬元及價值230萬元的奔馳一輛。 宣判過程中,孟沛成一言未發(fā)。京華時報通訊員李佳攝 前情回顧:2月19日上午,在市一中院,“豪騙”孟沛成受審。他被控冒充軍委副主席秘書,謊稱可以辦理軍校指標,幫人入軍校,騙取河南商人程某5100萬元及價值230萬元的奔馳一輛。不過,孟沛成并不認罪,稱5100萬元是程某給他的投資款。 騙子冒用各種身份,以幫助他人子女入學(xué)為名騙取錢財?shù)氖虑閷乙妶蠖?,被騙家長一般損失幾萬至幾十萬元,一下子被騙子蒙走5100萬元的實屬少見。昨天,“豪騙”孟沛成在市一中院領(lǐng)到了他有期徒刑15年6個月的一審判決。 據(jù)檢方指控,孟沛成于2009年3月至2012年12月間,冒充領(lǐng)導(dǎo)人秘書,用假名與被害人程某結(jié)識,并謊稱能幫程某女兒辦理軍校入學(xué)及安排工作,三次向其索要5100萬元及價值230萬的奔馳一輛。 對于指控,孟沛成在受審時表示,承認非法持有槍支罪,但不承認詐騙罪。經(jīng)過審理,法院指出,孟沛成冒名與被害人程某結(jié)識,虛構(gòu)自己能夠幫助程某之女上軍校及安排工作,以其經(jīng)營奧迪汽車4S店、購置房產(chǎn)、投資土地開發(fā)等為名,向程某借款或騙程某投資,騙取程某5100萬元及價值230萬元的奔馳車一輛。孟沛成騙取程某錢款后,并未進行實質(zhì)性工作,其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宣判過程中,孟沛成一言未發(fā)。宣判后,孟沛成的律師表示尊重法院判決,是否上訴要看孟沛成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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