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和以往只是圍繞考試科目做文章的“小打小鬧”不同,這一次的改革深刻地回答了為什么改,改什么和怎么改等根本性問題,是自1977年恢復高考以來國家在教育領域實施的最全面、最系統(tǒng)的頂層設計。 9月4日,《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終于浮出水面。和以往只是圍繞考試科目做文章的“小打小鬧”不同,這一次的改革深刻地回答了為什么改,改什么和怎么改等根本性問題,是自1977年恢復高考()以來國家在教育領域實施的最全面、最系統(tǒng)的頂層設計?!兑庖姟烦雠_以來,引發(fā)眾多網(wǎng)友感嘆,直呼自己“生不逢時”。 絕大多數(shù)參加過高考的人都會透徹地理解,什么叫人生命運轉折點,什么叫公平,什么叫競爭……夾雜著欣喜與激動,作為一個曾與數(shù)代人一樣,在千軍萬馬爭過獨木橋的時代,十年寒窗埋頭書本的過來人,對高考的內涵會有不同的觀察視角。反復看了一些改革方案細節(jié),有一些沉思需要我們冷靜地尋找答案。 高考,以及與之共生的教育模式,帶給這個民族的記憶是復雜的,甚至有人不問青紅皂白,開始妖魔化高考。就目前而言,高考在人才選拔方面,應該是最公平的社會規(guī)則,可以否定高考,但是是否有更合適的模式來代替高考及附加其上的起點公平?有沒有更好的模式可以打破日益板結的階層固化?還沒有。在改革為王的大背景下,當高考逐漸演化成為社會性的公共話題之后,談論高考改革,似乎不可避免地要披上些新銳的外衣,若不如此,好像就沒有改革的底氣。少有人像復旦大學的葛劍雄教授那樣表達異議,在眾口一聲的“改就要改得徹底”的喧嘩中,葛老直言不諱地說出了不少人的心聲:“高考不用一考定終身,那么兩考定終身就合理嗎?三考定終身就合理嗎?”。 如此鋪陳,非是反對改革,不過是要說在革故鼎新之時,不要簡單以“先鋒還是不先鋒”來論高下。對于高考這種涉及到每一個家庭后代命運及人生選擇的普遍性事項,更應該謹慎操作,不能用簡單的是非對錯二元論來囊括這一復雜命題。 滬、浙兩地的高考方案其實就是一個對傳統(tǒng)高考方式分解放權的過程。真正由國家組織命題統(tǒng)考的科目就語文、數(shù)學兩門,英語可以一年多考。其次是扶正了長期淪為雞肋的“學業(yè)水平考試”。不排除以后學考也是一年多考,取最優(yōu)成績。另外,學考在上海模式中采取隨教隨考隨清的模式,意即可以提前考,剩余的課時自由安排。 這種分解的方法雖然初衷是為了打破“一考定終身”,減輕學生負擔,但是否在所有地方都適用,恐怕要打一個問號。采用這種模式,之前聚集在高考中的社會成本并沒有減少,只不過分散到更多時段的考試考核中,對社會誠信水平以及防范作弊提出了更高要求。過于零散的安排方式,比如一年多考,以及平時的高中學考成績,“隨教隨考隨清”等舉措,如何有條不紊地執(zhí)行,如何保證成績的真實可信?這些都不是僅靠文件就能解決的小問題。不論怎么改,公平的底色不能丟,否則改革仍其如何光鮮,終究難脫失敗的命運。 招考制度改革不只是教育領域的問題,它是當下能維系社會公平的一個泛化的公共領域,所以教育問題不能“頭痛醫(yī)頭,腳痛醫(yī)腳”,它涉及到其他配套的社會改革。比如,高考公平之后,不同區(qū)域的招生人數(shù)比例問題是不是也要重新考量?另外,高考只是教育的末端環(huán)節(jié),而在教育實現(xiàn)的過程中如何實現(xiàn)人才綜合素質和技能的全面發(fā)展?如何在解放教育的創(chuàng)造力方面擺脫“應試教育”的窠臼? 所以,不應該把太多的期待附加在招考這一環(huán)節(jié),招考制度的革新自能發(fā)揮其所能發(fā)揮的推動作用,然而更多觀念以及教育模式、方式的變遷,仍有賴時間以及其他方面的變革去促進。(王冰) (河北新聞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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