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天,是2016年全國高考首日,也是《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的首次高考,其中規(guī)定替考、作弊、協(xié)助作弊等行為輕則拘役,重則入刑。人們期待,剛性制度能夠織密法制之籠,讓高考作弊行為絕跡。 今年是“作弊入刑”實施的首年,人們期待,剛性制度能夠織密法制之籠,讓高考(精品課)作弊行為絕跡,嚴肅考試紀律,保障錄取公平。 今天,是2016年全國高考首日,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的首次高考,其中規(guī)定替考、作弊、協(xié)助作弊等行為輕則拘役,重則入刑。“作弊入刑”涉及三個罪名,分別是組織考試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和替考罪。 每一年的高考季,都有無數(shù)青年懷揣著夢想和期冀,肩負著家人的期盼和自身的努力,迎接這場人生大考。如果有人目無國家法紀,徇私舞弊,踐踏考試誠信,不僅破壞高考機制的公平,更會動搖社會公平的基石。 現(xiàn)有制度設(shè)計下,高考被認為是相對而言,最為公平的人才選拔機制。面對同樣的試卷,同等的考試時間,十余年的不懈努力,將變成開啟命運之窗的金鑰匙。雖然不 能說,高考成功就一定意味著人生成功,但起碼給了寒門學子一個“逆襲”的機會,讓社會階層實現(xiàn)有序的流動,緩解利益固化的格局。 人們看到毛坦廠中學、衡水中學等超級“高考工廠”,高考前聲勢浩大的“出征儀式”;人們看到山東考生撕書減壓時的“雪花漫天”;人們看到有些學子承受不住高考重壓,而選擇自殘、離家出走……種種看似離奇的現(xiàn)象背后,都是社會對于高考倍加重視的表現(xiàn)。 由此,更凸顯出高考作弊令世人不齒。這種“欺世盜名”之舉不僅嚴重破壞高考紀律和招考公平,更動搖了人們對社會公平的信心。今年是“作弊入刑”實施的首年,人們期待,剛性制度能夠織密法制之籠,讓高考作弊行為絕跡,嚴肅考試紀律,保障錄取公平。 但現(xiàn)實中,仍有人心存僥幸頂風作案。高考前夕,河南警方破獲多起高考舞弊案件,有人在網(wǎng)上非法買賣高考作弊發(fā)射器和接收器;有人偽造2016年高考試卷,售賣假試卷和答案,目前,相關(guān)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執(zhí)法機構(gòu)和司法機關(guān)頻頻“亮劍”,讓人們看到了作弊必受嚴懲、違法必被追究的一面。 同時,多地均在應(yīng)對高科技作弊手段,紛紛部署“最嚴考場”。例如,湖北、廣東等地升級標準化考場作弊防控系統(tǒng),考生將“刷臉+驗指紋”進考場。一些高考大省的本科高校,在高考期間嚴格請假制度,逐一確認離校學生去向,嚴防出現(xiàn)充當替考“槍手”的現(xiàn)象。 公眾期待“作弊入刑”能夠震懾住舞弊現(xiàn)象,借助制度力量捍衛(wèi)高考公平,任何營私舞弊、違反高考考試紀律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任何妄圖找人“替考”,觸碰法紀高壓線的行為,都將無處遁形。 從根本上講,“作弊入刑”是手段,不是目的。構(gòu)建誠信的考試文化,從法律和道德兩方面入手,夯實高考公平的基礎(chǔ),讓學子自覺抵制考試違紀行為,更能起到釜底抽薪之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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