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出生的被告人黃某,大學畢業(yè)后在中山市某學校任教,擁有著一份穩(wěn)定而受人尊重的工作,卻因為一時沖動讓自己的一個學生左眼失明。日前,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黃某有期徒刑4年6個月。 2013年5月23日11時許,黃某在中山市某學校七年級某班準備上課時,因擦黑板的事情與該班學生小明(化名)發(fā)生爭執(zhí),遂拿起講臺上的一把塑料尺子追打小明。在追打過程中,被告人黃某將尺子擲向小明,尺子卻意外擲中該班學生阿紅(化名)的左眼(經(jīng)法醫(yī)鑒定,阿紅左眼盲,損傷程度屬重傷)。同年5月26日,黃某逃離中山市。同年8月5日,公安人員在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qū)北滘汽車站將被告人黃某抓獲歸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黃某明知在人員密集的教室內(nèi)向他人投擲尺子會發(fā)生危害后果,而放任危害后果的發(fā)生,屬間接故意,被告人黃某無視國家法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懲處。被告人黃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記者王子威 謝欣然) ?。戏饺請?王子威 謝欣然) |
[發(fā)布者:yezi] | ||
相關閱讀:
·教師誤用直尺扔學生致其眼盲 犯故意傷害罪獲刑
·評論:女“狀元”增多是應試化加劇的結果
·固廢智能分類回收箱走進廣州校園(圖)
·評論:“狀元情結”是教育績效主義之果
·評論:一個人的合影與一群人的狂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