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騙子之所以能順利在高招中騙得如此高額,“中間人”起到了連接嫌疑人與被害人、并幫助嫌疑人取得被害人信任的重要作用,而中間人是否納入打擊范圍,即是否應當入罪,北京市檢方表示已開始研究。 本報訊 2010年至2013年上半年,僅海淀檢察院就受理高校招生詐騙案件39起,被害人多達79人,涉案金額更高達1680余萬元。騙子之所以能順利騙得如此高額,“中間人”起到了連接嫌疑人與被害人、并幫助嫌疑人取得被害人信任的重要作用,而中間人是否納入打擊范圍,即是否應當入罪,本市檢方表示已開始研究。這是記者在昨天市檢察院召開的“高考()詐騙類案件辦理情況新聞發(fā)布會”上獲得的信息。 名校招生特殊途徑是騙子多用誘餌 在海淀檢察院近期處理的一起詐騙案中,被害人李某的堂妹想到北京上大學,李某得知被告人付某能夠辦理北京大學地空學院的五年本碩連讀的統(tǒng)招生入學,李某將五年學費共計26萬元一次交清。被告人付某偽造了一枚“北京大學地空學院”的公章,在收款后出具了蓋有章印的收據。8月底,付某將被害人李某的堂妹安排至北京大學校園內某地下室的宿舍內,讓她等通知。等了20多天后,李某遂向公安機關報案。經查,北京大學從未設立過地空學院,被告人付某虛構教學機構名稱、偽造公章,并租用北京大學校園內宿舍,制造種種假象行騙。 以“學?!睘槊墓境勺钚略p騙載體 海淀檢察院公訴二處曾靜音副處長介紹,通過成立名為“某某學校”的公司,其實是以公司行為來進行招生,是一種新的騙術。被害人于某的女兒高考成績不甚理想,其輾轉通過親戚介紹得知“中國軍地醫(yī)學院”正在招生,便與對方取得聯系。被告人蔡某謊稱該校系中國第四軍醫(yī)大學與地方合辦,被害人于某信以為真,在辦理交費和入學手續(xù)后,得到了蔡某以“中國軍地醫(yī)學院”名義出具的承諾書。然而,被害人于某苦苦等待卻一直未收到入學通知,只得報案。 經查,“中國軍地醫(yī)學院”系被告人蔡某在香港注冊的一家公司,該公司并無招生資質卻進行宣傳招生,從而詐騙多人,在短短的兩個月內,被告人蔡某通過同樣的方式共騙取被害人于某等9人人民幣共計24萬余元。 “中間人”定性尚存爭議 根據海淀檢察院的統(tǒng)計數據,僅2012年下半年發(fā)生的高考詐騙案就達11起,占到兩年來受理該類案件總數的28%,近年來高校招生詐騙案件有持續(xù)增多的趨勢。 曾靜音副處長介紹,在高招詐騙案中,有些“中間人”起著很大作用,這些人有的是高校在職職工,有的以前是教職工或者家屬。在海淀辦理的案件中,曾發(fā)現數起案件,有的甚至是跨年度的案件中,都涉及一名為某高校教師的“中間人”,而這個人因為并沒有直接參與實施詐騙,只不過是介紹嫌疑人與被害人相識,而司法機關又無法確認他在案件中是否拿過“好處費”。 曾副處長說,一些詐騙案中,受騙的學生家長并非沒有懷疑過,只是因為有這些“中間人”的出現,使其瞬間打消了懷疑。是否應該將這些人納入司法機關的打擊范圍,檢察機關已開始研究,但尚存爭議。 (YNET.com 北青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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