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來自誰的傷害,即使是家人、熟人,都要勇敢地說不”,“不輕信陌生人”……據(jù)媒體報道,全國婦聯(lián)研究起草的《兒童保護須知》和《家長保護兒童須知》,正在征求社會意見。不少媒體也據(jù)此認為對兒童自護教育須加強,兒童除應防范陌生人外,對“熟人”也要有戒心。 對熟人要有戒心,最引以為戒的案例,當屬最近發(fā)生的“男童挖眼案”。但現(xiàn)實的問題是,既要警惕陌生人,又要防范熟人,孩子們?nèi)绾尉毦汀盎鹧劢鹁Α蹦兀繉Τ赡耆藖碚f,這恐怕都難做到,更何況涉世未深的孩子! 不可否認,傷害兒童的案件確實時有發(fā)生,但正如一個社會總會存在暴力犯罪等現(xiàn)象一樣,指望個人加強防范就能避免犯罪,極不現(xiàn)實。而且,相比整個社會的總體平安和諧而言,這種極端的惡性犯罪畢竟是極少數(shù),并非有較高比例。因此,也不必對孩子們進行草木皆兵式的教育。 對兒童進行“自護教育”,出發(fā)點是好的,但效果未必如我們所愿。而且,其中副作用更不可小覷。如果我們從小給孩子灌輸“不輕信陌生人”,甚至“對熟人也要有戒心”的意識,會讓孩子們覺得滿世界都是壞人,勢必加劇他們對社會的心理恐懼和惶恐不安,從小就在滋生對他人和社會的不信任感,從小就陷入“過度設防”。這對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快樂成長,將造成難以估量的負面影響。如此教育之下,我們又怎能要求孩子們?nèi)F結(jié)友愛、關心幫助他人呢? 電影《美麗人生》中有位猶太人父親,為了不讓同被關入集中營的兒子感受到恐懼和死亡的陰影,竟編出一個關于游戲的故事,護佑兒子的童心,讓他對明天充滿希望。其實,給孩子營造安全快樂的成長空間,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在家庭,作為孩子法定監(jiān)護人的父母,應承擔起應盡的責任;在學校,校方也有安全保障義務。 很多孩子們的意外不幸,都是監(jiān)護人的失責,其中更有發(fā)人深思的社會冷漠。因此,我們切不可將自己應盡的責任,推卸給無辜的孩子,苛求無行為能力的他們,去進行無謂的“自護教育”,去學會更多的“自我防護”。 (新華日報) |
[發(fā)布者:yezi] | ||
相關閱讀:
·吉林45名學生自制賽車 設計時速110公里
·西寧實施提質(zhì)減負 學生進農(nóng)耕實踐基地親近自然
·廣東順德今年內(nèi)學校食堂全面推行“陽光廚房”
·兒童“自護教育”不能過頭
·缺乏科學考評機制和轉(zhuǎn)化平臺 大學生調(diào)研當心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