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網訊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憲法學會副會長張千帆11月28日做客中新網談“異地高考()”,他近兩年曾三次向國務院、教育部遞交“異地高考”建議書。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憲法學會副會長張千帆今日做客中新網談異地高考時指出,若實行積分制,實際上是一種“拼爹游戲”。 日前,上海就《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公開征求意見,擬對居住證進行“積分制”管理,持《居住證》A證的人員,其子女按照規(guī)定可在上海參加高考。有人將此解讀為上海異地高考出現松動跡象。對此,張千帆認為,如果馬上實施這樣的措施會導致比較大的問題,因為它會在隨遷子女人群中劃分三六九等,實際是一種“拼爹游戲”,會給孩子造成很不好的心理狀態(tài)。 張千帆指出,教育部的意見沒有規(guī)定積分制,它主要規(guī)定三類條件,即穩(wěn)定的住所,工作,社保。有關住所的規(guī)定不要求在當地買房,除此之外還規(guī)定,租賃也是穩(wěn)定住所的一部分。如果實行積分制的話,等于在這個基礎之上又加入了很多其他條件。 張千帆說:“到底要打多少分?這個分的標準是怎么設定的?必須是不是有大專學歷,沒有反對記錄,諸如此類的,還有可能從事哪些工作,哪些工作可能是我們比較想要的,可能你的分比較高,這個標準沒有出來?!?/P> 張千帆進一步指出,城市可以根據自己的承載能力,根據城市的功能定位來設置,公眾對其的理解就是,它便于城市在未來控制人口的流量,現在就應該嚴格按教育部所規(guī)定三類標準執(zhí)行。而上海所規(guī)定的附加條件就會涉及到有什么樣的住房、工作性質到底是什么以及有什么樣的具體收入,這些條件就會在隨遷子女當中進一步分等,而且這種分等不是按照自己的能力,而是按他們父母的能力,在他們父母已經滿足的意見設定標準的基礎上,再把很多人排除在外。 張千帆表示,這樣會給這孩子造成一種很不好的心理狀態(tài),同班同學,入學時間差不多,結果有的學生和本地考生享受的權利不一樣,原因僅僅是因為父母?!熬鸵驗槠毡樗职謷甑腻X比我爸爸多,所以我回家我就抱怨我父母,說你們?yōu)槭裁床荒苷乙粋€更好的工作,這會給孩子等于說造成一種很惡劣的印象。”張千帆說。 (中國新聞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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