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兩年藝考培訓機構(gòu)通過給予中學老師回扣的方式招生已成為行業(yè)“潛規(guī)則”,其中廣東分視傳媒藝術(shù)教育通過回扣招生,已牽涉全省上百所中學。 分視傳媒前員工提供的分視培訓機構(gòu)給各個學校老師的回扣明細表。 信息時報記者 鄭泳 信息時報報道:近日,一份“廣東分視傳媒培訓中心學生回扣明細表”(下稱回扣表)由報料人交到信息時報記者手上。回扣表上清晰列出學生資料、繳費金額、回扣金額以及受款人。報料人稱,近兩年藝考培訓機構(gòu)通過給予中學老師回扣的方式招生已成為行業(yè)“潛規(guī)則”,其中廣東分視傳媒藝術(shù)教育通過回扣招生,已牽涉全省上百所中學。 員工爆料 “回扣表”涉全省上百所學校 “學生:鐘××,學校:××中學。繳費日期:2012-6-16;繳費金額3.8萬元,回扣日期2012年6月,回扣款1為1500元;回扣款2為1500元。受款人:高二鄭級長……” 10月上旬,曾在廣東分視傳媒藝術(shù)培訓中心任職的多名員工向記者提供了一份“廣東分視傳媒藝術(shù)培訓中心回扣明細表”,其中包括2012年及2013年兩年的回扣明細,以及2013年該中心向?qū)W校老師的部分支付證明。 回扣表上清晰列出學生資料、所涉學校、繳費日期、繳費金額、回扣日期、回扣金額以及受款人資料等14項。其中學生有近700名,分別來自省內(nèi)廣州、東莞、佛山、茂名、惠州、江門、茂名、梅州、清遠、中山、汕頭等地的高中。涉及學校達到上百所,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都涵蓋其中。 從表上可見,學生報讀該培訓中心的繳費金額采取分期付款形式繳納,從1000元~3.8萬元不等。緊跟著“繳費金額”的就是“回扣金額”,回扣也是分期付款,從200~3000元不等。接受回扣的受款人是學生所在學校的校長、年級級長、班主任老師等。 報料人稱,回扣表是他們根據(jù)公司的“支付證明單”統(tǒng)計出來的,記者在單子上看到,“事由或品名”均為校長或老師的名字,每張單上都有金額,并有公司主管人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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