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孩子在東莞入讀公立小學,新莞人古先生支付了1.5萬元“活動費”托人買學位,卻沒想事未辦成對方還拒絕退款。古先生起訴獲支持,對方卻玩起“躲貓貓”。4日,執(zhí)行法官突然出現(xiàn)在蔡某家,經(jīng)勸導,蔡某的妻子當天便履行義務。 古先生老家在河源市,在東莞市樟木頭鎮(zhèn)做小生意多年,屬于典型的新莞人。2012年,眼看兒子快到入學年齡,忙于生意的古先生這才著急起來。為了讓兒子能夠順利入讀公立學,古先生開始臨時抱佛腳,到處找關(guān)系。經(jīng)朋友介紹,古先生認識了樟木頭鎮(zhèn)的蔡某,蔡某稱其有關(guān)系,可以幫古先生的兒子辦理入讀當?shù)毓k小學,但要求古先生支付2.5萬元活動費,先預收1.5萬元,入學后再另外支付10000元。為了讓古先生放心,蔡某信誓旦旦地寫下收據(jù)。 眼看開學的日子漸漸臨近,可古先生卻遲遲沒有收到蔡某的回復,不禁心急如焚,連連催促蔡某。蔡某卻多方推托,最后才告知古先生無法解決入讀公立小學的問題,古先生這才知道上當受騙,便要求蔡某退回款項,沒想到蔡某卻玩起“躲貓貓”,古先生只好把蔡某告上法庭,要求其退回1.5萬元。 3月4日,樟木頭法庭出擊執(zhí)行,找到蔡某的家。蔡某雖然不在家,但經(jīng)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蔡某的家庭不僅有房產(chǎn)、車輛,還有商鋪租給他人收租。通過蔡某妻子和家人,法院向蔡某宣講相關(guān)法律和政策,并告知他如果不履行法律文書將當場強制執(zhí)行,并可對蔡某進行司法拘留,蔡某這時才意識到法律的威嚴不可侵犯,當天便讓其妻子籌款支付給古先生。(記者/黃少宏 通訊員/曾維亮 鐘紫薇) (南方日報 黃少宏 曾維亮 鐘紫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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