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訊 “商店老板怎么能把三百多元的東西賒給孩子呢?如果為了還錢,孩子做了錯事怎么辦?”烏魯木齊市市民祁君說,14歲的侄子在烏市第四十二中學上初二,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下,在學校附近一家商店“按揭”買了一部MP5,商店老板的做法令人生氣。 34歲的祁君家住青年路日月星光小區(qū)。10月21日下午,祁君準備給侄子星星洗衣服時,發(fā)現(xiàn)星星不讓她靠近衣柜?!拔矣X得有問題,就硬打開衣柜,看到里面有一個MP5?!逼罹f,她再三追問,星星才說“MP5是在學校門口的商店賒來的”。 這讓祁君氣不打一處來。她說,星星是弟弟托她幫忙帶的,一直住在她家。她每天給星星12塊錢用于吃飯。之前,家人曾為星星買過MP3,星星長時間聽耳機造成耳鳴,她就不讓星星再用耳機聽音樂了。當天,她帶著星星來到學校商店,但當時關門了,她就按門牌上的號碼給商店老板打了電話。 昨天中午,記者來到了這家商店。商店的朱老板說,他開店一年多了,星星常來買東西,“上周五,星星來了兩三次說要買MP5?!敝炖习逭f,MP5價值360元,“星星提出,每星期給我20塊錢,或者家人同意的話,22號給全部的錢?!?/P> 星星告訴記者,他和朱老板商量好,他先把MP5拿回家試用幾天,好的話,他就以320元的價格買下,這些錢他在一學期內還清就行。 朱老板說,他叮囑星星保管好MP5,22日再說,可沒想到家人會找來。 對朱老板的解釋,祁君不是很認可:“300多塊錢的MP5,他難道不擔心孩子弄壞嗎?” 隨后,記者走訪了青年路、五星路等處的學校周邊的小商店,發(fā)現(xiàn)不少商家會給孩子賒10元以下的零食或學習用具,也有個別商店有給孩子借錢的行為。 “不賒孩子生氣,怕影響生意,只好賒了,但都是幾塊錢的東西?!币患疑痰甑睦习逭f。 對此,新疆仕誠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康明遠說,《民法通則》第十二條規(guī)定: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否則,欠債一旦形成法律訴訟,家長有權拒絕承擔債務。如果是10周歲到18周歲的未成年人,則只能從事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行為。如果學生因緊急情況需要購買學習用品且金額不高的,屬正常民事行為范圍內的交易,法律上認可。但如果店方惡意誘惑未成年人消費的,則構成欺詐,可以追究店主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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