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人民日報對奪刀救人的考生柳艷兵進行了報道。目前教育部()表示,待柳艷兵和另一位受傷考生易政勇康復后將為其組織單獨考試,已有一些高校向柳艷兵伸出橄欖枝。 盡管人們并不刻意強調高中生要見義勇為,因為見義勇為有時意味著風險,對于高中生來說,他們未必能夠應對和承擔這種風險,但是,一旦他們做出了見義勇為的行為,這些個體都應該得到社會的褒獎和保護。這才是社會討論和面對見義勇為時的理性與理智。如果,人們總是以各種理由回避個體見義勇為的主動性,甚至是吝嗇對見義勇為者的表揚,那么見義勇為只能成為一種稀缺的資源,永遠停留在人們的期待和表達中。所以,我們并不鼓勵高中生見義勇為,但我們必須對見義勇為的高中生表達敬意。 而且,這種表達應該轉化為具體的理解和行動。見義勇為,首先源自一種社會責任感。每當一個慘劇發(fā)生時,人們似乎總是可以找到退縮的理由。就像山東招遠的悲劇,人們以各種理由眼睜睜看著一個女子被打死。但在客運班車上,一個高中生卻挺身而出,他忘記了自己還有幾天就要高考(),不能出一點差錯,他忘記了自己還是一個高中生,可能受到傷害,因為他覺得自己應該站出來。這種站出來的姿態(tài)就是一種社會責任感。如果招遠慘案發(fā)生時,有哪怕一個人像這個高中生一樣站出來,那個被打的女子就不一定會死去??蛇z憾的是,當孤島心態(tài)占據人們內心時,有多少人還會覺得自己是個社會人,自己的肩上有沉甸甸的社會責任感? 當然,見義勇為不會是一時沖動,社會責任感也不是一時興起,這離不開人們內心的道德追求。無論,社會怎么發(fā)展,科技怎么進步,對人的評價怎么多元,道德品質優(yōu)秀都應該是個體追求的目標,以及社會評價的標準。如此,個人才能獲得完整而全面的發(fā)展,不至于成為沒有頭腦沒有良知的空洞的“現代人”,社會才能獲得和諧而長久的發(fā)展。不至于出現個體之間的碰撞,群體之間的對抗,秩序與規(guī)則的混亂。問題是,隨著社會功利主義的興起,人們越來越看重物質的影響,越來越看輕道德的分量,即便是高中生,也會把考出一個好成績當成最高的目標。奪刀考生的出現告訴我們,在知識與技能之外,還有道德和良知,后者是一個人、一個社會常態(tài)發(fā)展的根基。如果人們眼中只有分數,只有物質,那么這個社會就一定會浮躁而勢利。 新聞是易碎品,新聞的時效性通常只有一天。但新聞人物的故事是持久的,新聞人物的精神可以長久傳遞下去。關鍵是,社會有沒有看到新聞人物背后的導向價值,并且把這種價值吸收起來并再次傳遞出去。只有每個人都成為行動者而不是旁觀者、閱讀者,奪刀考生上頭版的意義才能最大化地呈現。 李劭強(江蘇 教師) (北京青年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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